愛情裡的最高消費
昨天聽電台節目,主持人問:「到底能為一個人付出些甚麼才是最愛一個人?」在新聞報告的數分鐘時間內,我在想,應該是包容或成全。試問有幾多人能真心地、毫無怨言地去包容和成全另一個人?最後主持人說:「是時間。」
細心想了好一段時間,我認為主持人說得很對,比我想得更深入透徹。不是人們很懂得珍惜光陰和青春才不肯去付出時間,而是人的內心變化速度實在太快了,要在歲月的洪流中堅定地信守著對一個人的愛,實在很難很難,尤其是如果對方不在自己的身邊時。
曾經有一個人,他是很愛很愛我的一個男孩子,但因為某些原因,我不能跟他一起,在我還痛心不能跟他一起,在我還為著他的愛而感動時,我收到他的手提電話短訊:「我已經跟從前的女朋友復合了。」
那一刻百感交集,一方面替他跟女朋友復合而高興,另一方面覺得自己太天真了,一直都怕他不能放低自己,原來未放低的是我自己。或許像我這種比較長情的人,已經被這個社會淘汰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