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也沒有寫過東西了,寫作對我來說是舒發情感的一個非常好及有效的方法,尤其這個網頁是我的,我想寫什麼也可以,不怕被人刪除。

 

最近在想為什麼我這麼久也沒寫東西?原因大致有三個,第一,可能我沒有用腦,沒有用腦便沒有對事情有太多看法,不會有太多情緒要舒發;第二,可能是我太忙,因為我要兌現年頭向自己許下的承諾,每天都要努力向著目標進發,所以無時間;第三,可能我太累,經常不舒服,去看醫生的時間多過見媽媽,一看醫生便是半日時間,回到家已經像跑了九千公里的馬拉松,那有時間處理自己的情感!

 

最近身邊的姊妹令我忽然想起究竟我們要選擇一個什麼樣的人作為自己的伴侶才是最好,令很久沒有想這些問題的我再次想一想,亦趁這個機會去審核一下自己的選擇有否錯誤。

 

有時,我們可能想去追求一種愛的感覺,可是專家告訴我們這種單憑兩性身上發出的賀爾蒙所產生化學作用的愛最多維持不超過廿四個月,之後就要靠性格,要有包容、耐性、關心、愛心、犧牲等精神去維繫,所以還是選一個品性較能與自己配合的人作為終身伴侶比較好。人大了,尤其是女孩子,應該要選一個自己認為是最適合的。當然,如果你認為那種只能維持不出廿四個月的「愛」是最適合,那就是適合

 

有時我也不清楚什麼叫愛?究竟有幾愛?愛那個多一點?愛一個人是一種感覺,一種只有自己內心深處才知道的感覺,想說的時候是可以說得出來的,你去到那裡都會想念著對方。可是,愛一個人是否就代表適合和那人相處呢?最適合和你相處的那個人又是否你所愛呢?這個我不太肯定。

 

其實男朋友、女朋友、老公、老婆、玩伴、性伴、情人,什麼身份也好,都是在你身邊的一個伴侶而已,當然令你不討厭的就最好,討厭的趁早換過另一個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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