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有人說,針對兩人世界裡的愛情,愛與不愛之間,其實有很清楚的界限。不過,隨著當時人對自己心靈能量的掌握程度不同,又有深淺大小不同的模糊感覺。
其實,每個人都有一種潛力,可以對愛情有所「直覺」,能即時判斷出眼前這個人是不是值得鍾愛一生,不會被錯綜複雜的訊號混淆,弄得進退維谷,不知所措。
有人能在第一次相見的那一眼,就判斷出:「你是我這一生要相守的人。」但有人卻在交往了數年之後,還在遲疑地問自己:「我就是否要這樣跟你耗下去嗎?」
記得有一位朋友跟愛侶相處的數年間一直在拉鋸當中,與愛侶多次的離離合合巳經令到友人心灰意冷,覺得不想再維繫這段關係,但每次友人提出分手的時候,對方都不同意。(當時我很奇怪,究竟友人是「提出」分手,還是「提議」分手,為何要對方同意呢?)就是為了捨不得的原因,又是這樣繼續耗下去。
故此,我明白愈是了解自己的特質是什麼、自己要的是什麼、又能夠給對方什麼的人,更有資格擁有「愛情直覺」,因為這些人具備比較精準的判斷力。自認還未到達水準的朋友,行事便不要單憑「直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