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在小時候,我常常被人稱讚記性好,那時的我很自豪,因為每次背默我都是一百分的。其實,我只是香港教育制度下其中一隻記性較好的鴨子。人越長大,發覺比我記性還好的人大有人在,我很佩服那些一目十行,過目不忘的人;與他們相比,我還差很遠,我甚至要請教他們一些讀書的心得。

人大了,慢慢發覺記性太好並不是一件好事。有時,我甚至被朋友埋怨我的記性太好,他們甚至認為記性太好是我的缺點,因為我會經常將一些他們認為是不必要的事情記在心上。

若然我不是記性太好,我就不會思念。我不會思念一些在我生命中出現過而又離開了我的人,我不會思念一些不嗜酒而陪我暢飲的人;我不會思念曾經與他們把酒談歡的日子;我不會思念曾經用了八小時逛時代廣場的情境;我不會思念一張可以令我有安全感的睡床;我不會思念那件令我回味無窮的芝士餅;我不會思念那些曾經對我很好的人;我不會思念曾經帶給我快樂和幸福的人;我不會思念與他們相處的點點滴滴。

以上的這些人,有些已經去了極樂世界,有些已經失去聯絡,有些不知日後還會否聯絡,但是,永遠也會活在我的回憶中。

思念有時會很快樂,但有時卻很痛苦。

「狗不會瘦,因為牠不會思念。人會瘦,因為他會思念別人。人總是被思念折磨,在思念中做一條可憐的流浪狗。」

可是,有些事情還是值得思念的。就像我們曾經看過的一本好書;曾經喝過的一支好酒;曾經嘗過的一些美食;曾經遇過的一些好人。

喝紅酒的人有所謂的「回甘」,我相信一些好書,一支好酒,一些好人,也是值得我「回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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